全面从严治检要“永远吹冲锋号”!-凯发k8网页登录
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应勇强调
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提供坚强保障
全面从严治检要“永远吹冲锋号”!1月29日,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始终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正风肃纪反腐结合起来一起抓,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
“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应勇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创造性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指引百年大党开辟了自我革命新境界。检察机关要深刻领悟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到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更勇于自我监督,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
应勇强调,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落实党的自我革命要求,根本是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完善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切实把全面从严治检成效体现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实际行动上。加强系统内巡视和政治督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一体推进检察机关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从严惩治不放松,织密制度“笼子”,深化正反两方面教育,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常态长效纠“四风”、树新风,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风腐同查同治,纠树并举加强作风建设。从严加强纪律教育和纪律执行,扎实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党纪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有效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蔓延。
应勇指出,勇于自我革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必须做到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办案权责配置,着力解决放而不管、制约不够、监督乏力等问题,实质开展追责惩戒工作,构建规范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坚持检察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相融合,聚焦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重点领域,围绕刑事案件不捕不诉、民事抗诉等容易出问题的重点环节,一体强化廉政风险预防和办案管理。要一体抓实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一体抓实自我管理和其他管理、一体抓实管案与管人,发现和纠正具体办案中存在的不公、不廉等问题,促进检察人员廉而有为。认真检视整改检察环节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检察履职不规范等问题,解决好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监督等问题,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监督,切实维护执法司法公信。树牢“监督者必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及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履职制约等,实现自律和他律良性互动、相得益彰。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是检察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责任。”应勇强调,各级检察院党组要扛牢主体责任,各级检察院“一把手”要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要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支持驻院纪检监察组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监督,着力构建“四责”协同机制,全链条压紧压实责任。各级检察院“一把手”要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真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全面落实从优待检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不实举报澄清保护机制,激励广大检察人员履职尽责。坚持激浊与扬清并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促进检察机关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指导。
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会议;党组成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组长刘炤传达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通报2023年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指导。会议以视频方式开至各省级检察院。最高检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最高检机关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各省级检察院全体人员及分州市院检察长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