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法定婚龄”?官方回应-凯发k8网页登录
来源:视觉中国
湖南省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紧紧围绕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工作主线,坚持补短板、增供给、提质量,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类似下调法定结婚年龄的建议,此前全国各地已有出现。
四川省卫健委去年4月在《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770号建议的复函》中答复称,“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一规定,目前按照其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您所提的建议属于婚姻制度的重大调整,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和影响,宜在充分调查研究和科学评估后再作决策,民政部门将积极配合人大、司法等立法部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向国家相关部门提出建议。”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去年4月在答复“建议提前成年男性女性的结婚年龄”的建议时也强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事实上,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修订期间,就已有关于是否调整法定结婚年龄的讨论。
据《检察日报》报道,2019年10月2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三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对于法定结婚年龄,仍采用现行“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的规定。
2019年6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二审时,有的委员建议适当降低法定婚龄,而且随着条件的变化,没有必要在婚龄上做出男女的区别。但是,也有的意见认为法定结婚年龄应维持现行规定。
对此,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与国家卫健委、司法部等有关方面研究后认为,现行法定婚龄的规定已为广大社会公众所熟知和认可,如果进行修改,属于婚姻制度的重大调整,宜在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评估后再作规定。据此,三审稿未对法定婚龄作出调整,仍维持现行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